水系沉積物成分分析標準物質是一種在化學組成和特性上具有準確已知值,并用于校準分析儀器、評價分析方法以及監控分析過程的質量控制工具。其基本工作原理主要基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溯源性原理
標準物質的定值過程具有嚴格的溯源性。它通過采用多種可靠的分析方法,如高精度的儀器分析(如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 ICP-MS、X 射線熒光光譜法 XRF 等)、經典的化學分析方法(如原子吸收光譜法 AAS、分光光度法等),且這些方法都經過嚴格的驗證和比對。
(二)均勻性原理
水系沉積物標準物質在制備過程中,經過精心的采集、粉碎、混合等工序,確保其具有高度的均勻性。這意味著在標準物質的任何微小單元內,其化學成分和物理特性都是相對穩定且一致的。當將其用于分析測試時,無論取樣量多少,都能代表整個標準物質的總體特征。例如,從一批大量的水系沉積物樣品中采集后,經過多級粉碎研磨至細小顆粒,再充分混合均勻,使得每一份取出的標準物質在礦物組成、元素分布等方面都趨于相同,從而為分析結果的準確性和可比性提供了基礎。
(三)穩定性原理
標準物質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即在一定的時間周期內和規定的儲存條件下,其化學成分和物理性質保持相對穩定。這是通過選擇合適的包裝材料、儲存環境以及對標準物質進行定期的穩定性監測來實現的。例如,將水系沉積物標準物質密封在防潮、防氧化的包裝瓶中,存放在陰涼干燥的環境中,并每隔一段時間對其關鍵成分進行重新測定,以驗證其穩定性。只有當標準物質在較長時間內(通常數年)的成分變化在允許的誤差范圍內時,才能保證其在不同時間使用時都能作為準確的參照標準,使得不同批次的分析結果具有可比性和一致性。
水系沉積物成分分析標準物質的使用注意事項:
1.儲存條件:嚴格按照標準物質證書上規定的保存條件進行儲存,一般應密封保存在陰涼、干燥處,避免受潮、高溫、陽光直射等不利因素,防止標準物質的性質發生變化,影響其量值的準確性。
2.有效期:定期檢查標準物質的有效期,禁止使用過期的標準物質,因為過期后其成分可能會發生降解、變質等,導致量值不準確。
3.防止污染:在使用和取樣過程中,要采取嚴格的防污染措施,如使用干凈的工具、容器和試劑,避免樣品受到外界雜質的污染,同時防止不同樣品之間的交叉污染。
4.正確取樣:取樣時要保證樣品的代表性和均勻性,按照規定的方法和取樣量進行取樣。對于一次性使用的標準物質,打開包裝后應盡快使用,避免量值變化;對于可多次使用的,開封后要注意妥善保存剩余部分。
5.記錄與追溯:詳細記錄標準物質的使用情況,包括使用日期、用途、取樣量、測量結果、儀器參數等信息,以便在需要時進行追溯和質量控制。